新乡红旗区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体检通知
2017-07-13来源:

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7:30

地点:新乡市怡园文化广场(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西北角)。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见附件),a4纸下载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逐项如实填写,并贴1寸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名考生230元,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完成采血、b超检查后统一安排早餐。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考生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十)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听从安排,取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十二)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十三)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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