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14来源: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流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市辖区户籍,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其他条件 备注
合同制工作人员 1 大学专科或以上 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社会工作者、社工专业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流花街文化活动中心(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南一街8号)。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失业证、计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

面试后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流花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区流花街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麦先生

联系电话: 36240170

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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