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第1次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问题公告
2017-07-18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精神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现就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核人员

参加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入围及成功报名免笔试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留意手机短信。

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一)时间和地点:

现定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18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大楼)进行。

(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笔试考生除外)、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及本通知附件中考生承诺书(附件2)1份、《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见附件3、4)一式两份、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场交审查单位留存。

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格审核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将以手机短信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承诺书(见附件2)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请符合资格审核条件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考生凭笔试的准考证原件(免笔试考生除外)、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相关职位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将通知到每位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7年7月18日

附件:

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2、考生承诺书

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 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应届毕业生)

4、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社会人员)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