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招聘征收办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20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征收办工作队伍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至专项拆迁任务结束。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街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征收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三)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熟悉使用CAD、WORD、EXCEL等绘图及办公软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熟悉房屋征收工作或者具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有代建、招标代理行业相关工作管理工作者优先;

(七)身体健康。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全年收入不少于6万元(含工资、节日费、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7月20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6433246。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站前街工作人员招考招聘报名表、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科室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四)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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