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次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公告
2017-07-21来源: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动监察协管员1人。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学士学位)。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监察综合管理工作。

(二)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前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不得报名应聘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 。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新会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二)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同版、红底大一寸),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考生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实行试用期。

七、薪酬待遇

按区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750-6635878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招聘协管员岗位表

附件2: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协管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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