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表 | |||||||
单位 | 职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
光塔街道办事处 | 党建指导员 | 1 | 不限 |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 (一)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二)广州市常住户口(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可放宽为非广州市户口)。男性40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女性35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四)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者优先考虑。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