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的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专科、本科学历考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81)、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及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jobclass)发布招聘简章。
简章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8:00至8月1日17:30。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日8:30至8月4日17:3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 2017年8月2日至 8月5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7年8月4日17:3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8月4日17:3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7年8月4日17:3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7年平顶山市湛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三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在编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行档案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期间,人员管理办法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1.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3.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2266128
本简章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5-2266119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