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政治思想品德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的责任感;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其它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受聘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年薪包干约7万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0日。
2.报名所需材料及方式: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扫描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qxj@nanhai.gov.cn;联系人:莫小姐,电话:0757-86294251。
(二)资格审查
由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四、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网站(http://www.nhfls.cn/)和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99954。
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
2017年7月5日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安全技术支持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