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公示(第二批)
2017-07-26来源: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谢凯瑜等2名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8月3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附件: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总成绩排名 体检结果 备注
杨和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A18 —— 111110101904 65.00 79.51 72.26 1 合格 放弃录用
谢凯瑜 111110100532 67.26 71.36 69.31 2 合格 递补 
明城镇建设房产所 A23 —— 111110100801 63.97 78.14 71.06 1 合格 放弃录用
黄建豪 111110101902 62.50 67.99 65.25 2 合格 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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