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根据《兰州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规定,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现对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我校反映,电话:0931-8912116(招生办公室)、8912159(纪委监察)。
2017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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