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其中专职辅导员4名,专职实验员1名,应用管理和开发技术员1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专职辅导员必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30岁,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别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拟招 人数 |
备注 |
1 | 生态与环境工程学院、 | W201701 | 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 | 环境类、林业类、环境经济类专业;有文艺、体育特长或心理学、教育学背景者优先。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2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2 | 工业与工程学院、 | W201702 | 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 | 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有文艺、体育特长或心理学、教育学背景者优先。 | 1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
3 | 园林学院 | W201703 | 专业技术-专职辅导员 | 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园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有文艺、体育特长或心理学、教育学背景者优先。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1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
4 | 生态旅游与文化学院 | W201704 | 专业技术-专职实验员 |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管理、休闲服务管理、高尔夫运动管理专业;有文艺、体育特长或心理学、教育学背景者优先。 | 1 | |||
5 | 教务处 | W201705 | 专业技术-技术员 | 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软件开发经验,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 1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00时至2017年7月31日24时。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及个人学历学位等相关简历电子材料发到YnftcRsc@126.com邮箱进行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或到校报名。
2.个人应聘电子简历包括以下内容:
(1)如实填写的《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及成果、身份证扫描件等;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往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待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辞职证明、失业证等)。
(四)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各用人部门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相关考察,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由人事处于8月3日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nftc.cn)进行公示。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及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招聘部门组织完成,学生处派1名人员参与专职辅导员面试,面试结果报纪检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备案。
(二)心理测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同时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成绩。由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完成,心理测试结果报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和各招聘部门,为人员录用提供参考。
五、考察
各招聘部门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选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按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即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结果报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处。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近半年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提交各招聘部门,由各招聘部门报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备案。
七、公示
各招聘部门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处。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报学校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
九、待遇
(一)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与学校编制外同类同级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75%,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定级定职或评定职称。
(二)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及孕产假等待遇。
(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推优评优权利,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十一、应聘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金殿1号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联系人:朱黑抽,电话:0871-65010573
生态与环境工程学院联系人:林向群,13099980786
工业与工程学院联系人:黄荣文,13099980940
园林学院联系人:郑祥,13888987801
生态旅游与文化学院联系人:徐斌,13888740438
教务处联系人:郑宏飞,13888833728
特此公告。
人事处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