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深圳市龙岗区医疗单位面向社会人员公开选聘职员公告》公告,现对经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李金福,男。
刘丽莉,女。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1102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023(上班时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正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上报拟聘人员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