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江苏省第二批本科院校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1日上午8时开始至7月25日上午10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22人,最高分294分,最低分282分,平均分285分。理科一志愿考生53人,征集志愿考生7人,最高分308分,最低分269分,平均分278分。
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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