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2017-08-02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考生须按照规定的面试报到时间与考场安排,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面试考点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岗位组织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主评委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问题。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八、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纪律的,面试组织单位将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十、考生面试后,应保持通讯畅通,留意体检通知,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准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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