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代建中心)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由区代建中心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用人单位简介
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政府委托的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代表越秀区政府统筹管理市、区财政或市、区投融资的,原则上投资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方位负责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公开遴选职位(详见附件1)
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5个,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五、遴选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六、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遴选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账号,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代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审核。
2.报名材料:
(1)《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证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编制身份材料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4)个人档案中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非档案材料缺失原因,档案中考核表少于三年的,按照实有考核表提供);
(5)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8楼802室;联系电话:83178646。
4.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到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5.资格审查:由区代建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区代建中心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区代建中心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骨干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时间:2017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者,由区代建中心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取消选聘。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区代建中心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17年8月7日
附件:
2、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