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08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实我镇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属下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

(一)招聘单位

我镇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务管理所牌子)、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市政管理所牌子)、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政务服务中心(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职位:具体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报考时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 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学历条件。年龄限35周岁以下(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7年7月31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各职位的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保记录清单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满分100 分)成绩占50 %、面试(满分100 分)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8月25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 比例。对于在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于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4.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 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 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tou.gov.cn)公布。

5.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组织宣传办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核,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2.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tou.gov.cn)公布。

3.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递补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tou.gov.cn)公布。

4.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 纸)(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3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3.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考试总成绩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tou.gov.cn)统一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自行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无法提供有效鉴定证明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ot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办理好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2.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 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 年以上。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聘用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 版)》。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六)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组织宣传办,020-8787814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

附件: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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