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17-08-09来源: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

各位入围体检的考生:

根据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8月12日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于8月12日(周六)上午6:50,到车站大道234号神力大厦4幢楼下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另可适当多带点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八、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九、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十、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三、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附件1: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附件2:2017年温州市鹿城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考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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