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 (清府办〔2016〕20号) 和《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清人社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已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的7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0763-3463366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17年8月8日
附:2017年清远市公安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