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昌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笔试通知
2017-08-16来源: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2017年北京市昌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

选调干部公告》安排,现将昌平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干部笔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二、考试地点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委党校小礼堂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中山口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150米(昌平区妇幼保健院东200米路南)

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已通过电子邮箱回复“报名成功”,请及时确认,并请于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18日登录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打印准考证,于考试当天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相关用品到现场参加笔试。

四、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准考证、报名表办理入场手续,进入考场在本人座位就座待考,不得离开座位。不在规定座位应试,考试成绩无效。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可交卷出考场。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的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应处于关闭状态)与其它物品一起放到考场内的存包处。

4、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号入座后,将本人的身份证明、报名表、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备监考员查验。

5、考试开始后,在试卷、专用答题卡和草稿纸规定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

6、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7、考试时,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式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不准传递答案、交换试卷以及出现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8、在填写试卷前发现试卷印刷字迹不清、缺页短码、页码颠倒等问题,须举手示意,请监考员判别、处理。

9、提前交卷,须举手示意,经监考员查验试卷无误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10、考试结束,必须停止答卷,整理并保管好自己的试卷,静候监考员收试卷,待监考员将本考场全部试卷收齐后,经允许,才能离开考场。

11、考生不得将试卷、专用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联系咨询电话: 010-69726122

咨询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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