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招聘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18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广州市户口,身体健康;

2.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应不定时工作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

5.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6.中共党员、有小汽车驾驶证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至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

2.报名地点:华洲街道综治维稳和信访科(海珠区石榴岗华洲路88号),联系电话:89888267。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华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区禁毒办和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形,街道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华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8日

附件:《华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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