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启事
2017-08-21来源: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由广东省文联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综合性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高职教育、成人教育、中职教育和培训等职能。学院现有番禺区主校区、郭兰英艺术分院校区、海联路校区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88.7亩,全日制学生43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非在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各岗位人员共11名,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7年合同制(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服从工作安排;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专业基础扎实,素质良好;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第一个工作日。

7.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7年合同制(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应聘。

二、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非在编),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我院校内非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3日--8月27日。提前或过期报名的,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有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院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yrscfb@163.com)。邮件主题请用“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表示,如“张三应聘基础教育部专任教师201701”,否则不予接收。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

1.时间:2017年8月30日(周三)8:30-11:30;14:00-17:00

2.地点:学院主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3.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工作经历证明等,取得海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1.面试组织。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试方式。面试分二种方式进行,第一类岗位(岗位代码201701-201706)采用结构化面试加试讲方式,第二类岗位(岗位代码201707-201711)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教师岗试讲内容及要求将在面试前两日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一类岗位(岗位代码201701-201706)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第二类岗位(岗位代码201707-201711)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存在不合格情况的,视为不合格。

(四)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的,从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编:511400

联系邮箱:gyrscfb@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花老师

联系电话:020-34810203

15989082422(张老师)

13929538288(花老师)

五、有关情况说明

1.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本招聘启事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2017年8月19日

附件: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7年合同制(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2.《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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