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珠光街招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21来源: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为加大珠光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男女不限,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有志于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优良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优秀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责任感较强。

5、表达能力强,写作水平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

6、能上夜班(上半夜)、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正式聘用,聘用后月薪3000元,并根据业绩给予奖励。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302,珠光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

(三)联系人:冯先生、钱先生,联系电话:83181085。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亲临现场报名。

(四)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明;

3、小一寸近期彩照3张;

4、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考试办法

(一)应聘人员需经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环节不足60分的应聘者自动淘汰。

(三)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

五、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合同期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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