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营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17-08-25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东营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定于2017年8月28日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2017年东营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录用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按1:1进入体检范围。

二、集合时间:

2017年8月28日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东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2017年体能测评集合地点),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身份证。

2、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有关规定。

3、体检费用350元(多退少补),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医院。

4、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因放弃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5、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0546-7175132

东营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5日

2017年东营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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