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泸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江阳区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请报考我区职位且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8: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35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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