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2-07-17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45号),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今年我市考试缴费一律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考务文件及报名流程(附件1),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9:00-8月10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并签名确认。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17:00。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我院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递交申请,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珠海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定视报考人数而定。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考生必须在11月5日9:00-11月9日17:00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8〕729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六)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联系,网址:http://www.gdda.com.cn。

附件:2012年广东省珠海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附件:2012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2012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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