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18来源:

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我街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社会事务管理科网格员1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街道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和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能够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政审且政审合格。

2、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或者以上文化程度。

4、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心理素质良好,并通过体检。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绩效工资等)

三、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5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一楼社会事务管理科

3.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81056427。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3、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由用人部门组织,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由街道组织,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3、成绩构成: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街道统一安排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街道综合评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昌华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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