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黑龙江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7-09-22来源:

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53人。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公益性基层服务岗位53人。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双鸭山市区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0月1日后生人),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品行良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4日,

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 下午13点30分-17点。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就业局(新兴大街235号)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付佳 4469059 13069901378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电子信息备案表;

⑥ 本人近期免冠照二寸照片4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招聘方式。为了保证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招用计划、条件,采取考试、体检、公示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招用人员。

1、考试。报考大学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笔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名次进行递补。

3、公示及聘用。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双鸭山市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3年后自动退出。市就业局进行备案(含聘用协议、报名、笔试、体检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岗位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三险)。补贴标准为:大学生岗位补贴1405元/月。

(二)社会保险:市就业局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五、相关费用

免收考试报名费用。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双鸭山市就业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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