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珠海市南水镇政府招聘劳务派遣消防巡查员公告
2017-09-26来源:

因工作需要,珠海汇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巡查员2名(录用后派遣至南水镇政府工作),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共招聘1个岗位,人数2名,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年龄、资历等其他要求
1 消防巡查员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1.专业不限;
2.男性;3.两年以上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能马上到岗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具备团队精神,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合  计 2人

二、薪酬及待遇

薪酬参照港区编外人员消防巡查员工资水平,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拟定人选体检、考察、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7日。

2、报名地点:南水镇政府党政楼202室,报名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6-7716186。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或邮递报名。邮递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17:00,邮递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政府党政楼202室,林小姐收,邮编:519050,电话:0756-7716186。

4、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签名);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④工作经历材料复印件(现场报名须核原件,邮递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核原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应聘者。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合格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吸毒等不良嗜好。考察作用是定性,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职位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涉及工作人员回避的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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