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3年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7-24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获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三)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即2011年9月1日之前

获硕士学位);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后出生);

(五)已获本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六)报考跨学科联合培养类型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须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二、学制及学习安排

学制3-8年,录取的专业学位博士在博士课程结束后,需脱产至少18个月在导师所在课题组或科室从事临床科研或临床技能训练,医疗职称为主治及以上者主要进行临床科研能力培养,医疗职称为主治以下者主要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具体学习安排参见《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细则》。

三、报名

(一)报名材料:详见当年我校研招网报名通知

(二)网报时间:2012年12月1日-25日

报名网址:http://yjszs.njmu.edu.cn/

(三)现场报名: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汉中路140号2号楼250室)

(四)报名费:250元(含代收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费120元)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英语。

2013年3月9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准考证在考试前3天内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关于跨学科联合培养

临床学科和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等)博士生导师跨学科联合培养招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仅限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报考,着重培养临床研究能力。

攻读跨学科联合培养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三方双向选择原则,由临床导师负责临床能力培养,基础导师负责临床研究能力培养,须在基础学科导师课题组脱产从事不少于18个月的科研训练;基础导师作为第一导师,临床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发表论文博士生作为第一作者,基础导师作为通讯作者,临床导师可作为并列通讯作者。

六、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者,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英语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年15000元,收费期3年,共计45000元。

八、特别说明: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培养为非学历教育,只招收在职考生,录取的博士生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博士专业学位,但不能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巧 陈丞

联系电话:025-86862689 E-mail:degree@njmu.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9

2013年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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