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示
2017-10-25来源:宁波大学

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拟接收以下29名推免生(详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31日。

4.受理方法:电子信箱: yanzhao@nbu.edu.cn;电话号码:0574-8760022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8日

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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