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8年定向选调生招录11所院校各选调10人左右
2017-12-07来源:

2018年江西省定向从部分重点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于12月6日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17:00截止,江西中公教育及时发布2018年江西省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入口。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积极引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院校选调2018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11所院校各选调10名左右毕业生(专业不限,重点选调经济贸易与金融投资、城市规划管理、农林水及环境保护、法律、工业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具体选调计划根据报名推荐后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二、选调对象

2018届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其中,本科、硕士生须在2018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相关证书,博士生须在2018年12月底之前取得毕业相关证书。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好;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位;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学习以来被评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本科学习以来担任过一年以上班级或学生会干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大学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服从选调生工作安排。

四、选调程序

(一)赴校宣讲和报名推荐(2017年12月上旬)

1、赴校宣讲。江西省委组织部将派员赴校开展宣讲工作,对选调政策进行现场介绍和解答,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志愿,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jxpta.com:84/46/login.html),如实填写《江西省2018年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四)签订协议(2018年1月中旬前)

考察合格的人选,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组织体检(2018年3月初)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对拟选调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将体检报告报江西省委组织部。选调人选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对经考察、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空缺人选,江西省委组织部可视情况按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2018年8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人员所学专业和各市需求,进行统筹分配,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硕士生、博士生的人事关系、编制关系统一落到市直部门,本科生落到市直或县直部门。

五、有关政策

1、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签订在江西服务五年(不含试用期)的工作协议;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选调生先安排到乡镇挂职锻炼两年(含试用期),统一挂任乡镇副职。挂职锻炼期满,经省委组织部会同其所在市委组织部考察,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为副处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可安排为正科级职务,本科生可安排为副科级职务。

3、对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未能按工作协议规定履行服务期限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必须退回。选调生分配至各地后,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4、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体检费自理)。

小贴士

01、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0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0791-889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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