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12-09来源: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街道党政办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学历: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有两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制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文字写作能力特别优秀的,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由招聘单位决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因涉黄赌毒而受过治安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到连云港人才网下载《幸福路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好后发送表格至街道邮箱xfljddzb@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务必按以下格式命名:幸福路街道+姓名 (另:请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及曾发表文章)。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北大街56号幸福路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复审

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将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联系人:黄轶;联系方式:85437537。

四、录用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五、聘用

(一)经综合考评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录用后先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由幸福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按街道中层人员标准执行;不能胜任的,试用期内可以随时终止试用,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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