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17-12-13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区行政管理范畴内与选调单位相同类型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计划选调5人,详见《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纳入行政(事业)编制3年以上;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等条件下有民政系统工作经历或区委、区政府综合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类职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大庆市民政局人事监察科(市政府西侧、纬一路3号,大庆市群众工作中心311房间)。联系电话:0459-6295036。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一式两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报名登记表》请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q12333.gov.cn)下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第一学历及现学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照片3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同时提供同版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电子版照片以人名+身份证号命名)。

4、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提供的相关证件及填报的信息要保证真实准确,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及选调资格。

(二)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公开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笔试、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有民政系统工作经历或区委、区政府综合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进入考察。市民政局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特别是对工作业绩、从业资历、工作能力、工作经验方面进行深入考察。

4、确定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公示和调转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大庆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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