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雇员的公告
2017-12-16来源: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招聘职位职位代码招聘 人数职位简介学历和学位研究生专业

名称及代码本科专业

名称及代码招考对象其他要求

普通专业技术雇员0011从事河湖治理管理工作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以上)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水工结构工程(A081503)、水利水电工程(A081504)水利水电工程(B081201)、水文与水资源工程(B081202)、水务工程(B081204)、、农业水利工程(B082405)、给排水科学与工程(B081103)不限1.适宜男性;

2.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人社(人事)部门颁发的与招考专业相关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说明: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专业名称见附件1)。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308室(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联系电话:0757-87729413)报名。报名时填写《2017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附件2)。由他人代报名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由招录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由招录单位负责)。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招录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名册和相关报名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由招录单位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书面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公开招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中,已经聘用为三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水区机关单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五、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核范围公共和水利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成绩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是否与该岗位提供的条件相适应。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录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过程中,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参照《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要求,限制招录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为机关单位雇用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附件:

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

2.2017年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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