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博乐市学前及义务段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普及博乐市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段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惠民政策。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博乐市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幼儿特岗教师10名,义务段特岗教师4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新疆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⒈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⒉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⒊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㈡招聘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⒋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招聘时间:2017年12月—2018年7月20日
四、招聘地点:甘肃、宁夏、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河南等地)
五、招聘方式
实地招聘:相关院校就业指导中心
六、组织单位:博乐市人民政府
七、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 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毕业生报考。
(4)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⑴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⑵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面试,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⑴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⑵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⑶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初中阶段岗位,持有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学前教育阶段岗位。
⑷在中小学岗位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招聘程序
㈠与相关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发布招聘信息。
㈡确定招聘的时间、地点。
㈢资格审查。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
㈣组织考生进行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㈠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按要求填写《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及义务段教师人员报名表和政审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㈡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以下证件: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⑶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⑸近期免冠2寸蓝底正面照5张;⑹ 提供1寸电子照片;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面试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㈢面试(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确定。从报名人员信息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同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市教育局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小学和初中阶段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内容及方式。
学前教育特岗教师面试程序:
⑴汉语授课能力
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分值60分。
⑵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
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考生必考项目),舞蹈及简笔画(考生任选一项)。
义务教育段特岗教师面试程序:
⑴面试考核项目:设计教学方案能力(30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能力(60分)、教师基本素养(30分)、应变能力(30分),总分150分。
⑵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招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分值,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⑶应变能力测试。由招聘成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出二道题现场做答。
(四)体检
㈠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市教育局会同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
㈡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特岗教师体检标准在博州进行参加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也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签订协议
新招聘教师报到后,与博乐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博乐市教育局。
十、工资待遇
㈠特岗教师报到时报销来博交通费用;并由当地教育部门安排教师周转房居住。
㈡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博乐市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㈢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
㈣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按原定编制、岗位,由市党委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财政部门核拨人员经费。
㈤资金安排。特岗教师在3年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十一、岗前培训及内容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按照自治区规定要求进行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地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 18709091960
张老师 13679966096
马老师 1315039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