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8-01-03来源:

根据《2017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我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组按照基本信息、应聘岗位、专业方向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了初步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到资格复审。经请示赤峰市人社局批准,现将开考岗位计划、资格复审和笔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开招聘定于2018年1月6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于2018年1月8日进行笔试。

二、学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组统一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携带下列材料进行复审: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

三、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缺少材料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地点:

赤峰学院崇正楼413办公室

2、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6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3、联系人:冯朔

4 、联系电话:0476-8300095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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