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关协管员1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任务、要求、对象和条件
(一)岗位任务
主要负责协助海关进行监管区域、仓库的值班值守、巡查、查验、监控、现场秩序维护、综合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二)岗位要求
根据海关工作岗位要求,适合男性,需从事巡查、查验等工作,需接受节假日值守、夜班值守、经常加班的安排;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工作地点在茂名水东港码头区域或电白区工业园区域。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8年1月 1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者不限户籍,招聘单位不负责户籍手续办理。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被开除、辞退、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先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7日至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人民南路178号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协管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具体通知考生本人。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政审、公示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三)递补。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政审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
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的月工资约为2500元,其中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符合条件的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享受工作地点集体宿舍。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 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茂名海关会同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可咨询:
茂名海关:0668-2918071,2918226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8-297695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茂名海关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