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亳州蒙城县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公告
2018-01-10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蒙城县公管局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蒙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选调计划共6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其中文秘职位1名、计算机职位1名、财会职位1名、工程(采购)职位3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县外符合条件的蒙城籍人员、已婚且爱人居住在蒙城的非蒙城籍人员可报名参加)。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岗位任职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学历专业要求。

(1)文秘职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专业;

(2)计算机职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

(3)财会职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专业;

(4)工程(采购)职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类、建筑类及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经历的人员视为具有本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以上各职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报考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18年1月5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选调各环节结果将及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上发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蒙城县公管局办公室(淮中大楼三楼)。报名咨询电话:0558-7661800。

2.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按报考的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报名表(从附件下载)等。

3.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调整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数。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较多,则对该职位报名人员先组织笔试再面试。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选调等资格。

5.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为确保选调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75分(含),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成绩(如若笔试,按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合成计算成绩高低顺序为准,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为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下文调动,县编办办理转编手续,调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员一律入事业编制,纳入并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管理,无岗位的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的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过文彬(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王永红(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房产局局长)

黄 勇(县编办主任)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陈 超(县公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监察、人社、编办、财政、公管分管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公管局。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管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县监察委负责全程监督。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8—7629650,县公管局0558—766188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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