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招聘项目专员公告
2018-01-16来源:

区社会工作委员会联合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创新中心、顺德慈善会共同发起2018年顺德区社会建设“众创共善”计划,通过激励镇(街道)和社会各方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方式,统筹推动全区社会建设协同发展,扶持社会建设领域创新创优项目。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项目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招聘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符合报考职位信息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4日

2.报名方法

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等证明文件(pdf或jpg格式)及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以“应聘职位编码+本人姓名”为标题、以word(可编辑版)格式保存,于1月24日17:00时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ssic-sd@qq.com。

3.笔试

笔试内容依据岗位要求设定,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4.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

面试采用对话提问的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6.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中心对其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由中心决定是否递补。

三、待遇

此次招考职位属中心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心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薪酬的80%计发。

四、招考工作网站

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http://www.ss-ic.org.cn

五、咨询联系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29973380

六、举报或投诉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57-29300800

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创新中心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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