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恩施州宣恩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8-03-08来源: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部署,现将我县2018年春季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受理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在宣恩县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户籍或工作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在宣恩县范围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可在恩施州教育局网站上查询http://www.esjy.gov.cn/),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本公告为准。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幼儿园、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职业技能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教育师范类毕业人员,可以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非教育师范类专业及2011年以后入学的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思想品德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三、申办步骤及要求

㈠ 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1)正确选择网报入口。

参加考试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2)认真填写网报信息。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虚报、错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网上注册成功后,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申请人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

(3)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宣恩县教育局”。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宣恩县教育局”。

(4)按要求上传照片。

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登记照一致。免冠电子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5)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其他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并确保通讯正常。

②请正确填报有效邮箱地址,以备遗忘登陆密码时找回密码。

㈡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3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宣恩县市民之家三楼三b 区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学历核查。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类人员和2016年及以后毕业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鉴定表中的成绩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机构盖章确认复印属实。

(4)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本网下载打印):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工作单位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鉴定及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正式编制人员还需提供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7)《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本网下载新版体检表,正反面打印),由宣恩县人民医院、宣恩县民族医院等恩施州内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时间内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证明。

注意事项:

①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下载《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下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②体检表需正反打印、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必须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体检项目不完整、没加盖医院公章、无负责医生签名的体检结果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认定

③申请人须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含备案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或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㈢ 资格认定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经“宣恩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宣恩县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证书。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恩施州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证书。 

㈣ 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2018年7月上旬。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证时间以宣恩县教育信息网(http:// xejy.cnxuanen.cn/)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网报系统中或下载pdf文件后直接打印。

2、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责任自负。

3、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4、咨询电话:0718-5820009 (宣恩县教育局督导室) 0718-5820236(宣恩县市民之家)

 

宣恩县教育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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