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 公告(548人)
2018-03-12来源:

为满足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2018年度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及相当职级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监狱、戒毒机关和省派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报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录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详见本公告的附件《2018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名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

咨询招录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名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

有关招录政策的详细说明,详见《报考指南》,或拨打本次招录的政策咨询电话0531-12333(报名期间,进入语音提示后,按“*”号键;报名结束后,进入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

有关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9:00—3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录职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18年3月25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录机关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八、录用审批

对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暂缓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九、招录职位

各招录职位的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

十、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 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 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 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录的公告信息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中统一发布,其中,体检公告等信息将在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发布。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由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关于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咨询电话请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

3.报名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招录职位表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531-12333(报名期间,进入语音提示后,按“*”号键;报名结束后,进入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531-86021185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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