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奉新县选调公告
2018-03-28来源:

2018江西公选遴选群335414933 为充实工作力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紧紧围绕“事业需要、岗位需求”的选人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地各单位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有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其中奉新县纪委、监委系统11名(公务员10名:其中纪委监委机关2名、派驻纪检组7名、县委巡察办1名;廉政教育中心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县委组织部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县委统战部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奉新县2018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情况表》)。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通过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工作满三年(2015年4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正式在编在岗,且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以下对象:

1.奉新县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2.奉新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3.奉新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名制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优良,敢于担当;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调情况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2018年4月1日-2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奉新县2018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并服从岗位调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奉新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联系(咨询)电话:0795—7901628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在编证明及编制证复印件、年度考核登记表、技术职称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②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登记表和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各1件,复印件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要实事求是、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作出服从选调调剂的承诺。报名者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资格审查(2018年4月3日)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选调领导小组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选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自行更改选调岗位。

(三)汇总报名情况和发放准考证(2018年4月8日-10日)

1.汇总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立即汇总报名情况,其中选调岗位数为1个的,岗位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2;选调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其比例不低于1:1.5。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若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该岗位考生如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经本人书面申请,并报县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调剂改报其它岗位,不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发放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4月10日到奉新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3号窗口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笔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准考证因考生自己保管不善遗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自行负责。

(四)笔试(2018年4月17日)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携带好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地点:奉新县委党校四楼

3.考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次日,将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公布在“奉新县政府网站”上,同时接受电话查询(0795-7901628)。

6.有关事项:①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③选调岗位名额为1个的,按1:2比例进入面试;选调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按1:1.5比例进入面试;当末位分数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计入比例人数)。④报考县纪委监委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财会、审计、法律专业或取得财会、法律从业资格证人员优先。

(五)面试(2018年4月24日)

1.面试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好身份证。

2.面试地点:奉新县委党校四楼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当场公布其面试成绩。

5.有关事项:①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选调岗位名额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②报考县纪委监委岗位的,在同等条件下,财会、法律专业或取得财会、法律从业资格证人员优先)

(六)体检(2018年4月26日)

体检人员确定后,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临时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选调人员和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按照选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奉新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返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电话:奉新县人社局干部股0795—7901628

奉新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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