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无锡宜兴市社区事务工作站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8-04-02来源: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和管理需要,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市有关文件精神,宜兴市社区事务工作站将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共52名,其中包含退伍军人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有志从事社区工作,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18-38周岁(1980年4月15日-2000年4月15日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社区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报考人员其工作经历不限(社区工作相关专业详见附件3)。退伍军人相关专业和工作经历不限;

6、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宜兴市民政局北楼5楼会议室(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路50号)。

3、报名资料: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簿;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 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退伍军人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盖章后生效。无法出具工作单位证明的可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所有证件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同时携带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四、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镇(街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进行审核。经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2、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原则上须在社区(村)工作满三年,同时参加由市民政局组织的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培训合格者将授予“宜兴市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上岗证”。

3、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放弃体检或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社区事务工作站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宜兴市政府网民政版块(www.yixing.gov.cn/mzj/)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报名表请在以上网站下载后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

咨询电话:87962078。

监督举报电话:87962013

六、本公告由宜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宜 兴 市 民 政 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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