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部署,扬州市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报名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分为三步:1.网上报名;2.审核确认;3.网上缴费。时间安排分别为网上报名时间: 4月19日—4月22日(网址:www.ntce.cn),审核确认时间:4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审核确认地址在扬州教育考试院(扬州市史可法路199号),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24:00),报名咨询电话:0514-87780020,87629721。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日期为2018年5月19日—20日。考生可于2018年5月14日—19日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成绩在有效期内(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苏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可以报考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流程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先进行网上报名。2018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网上报名;2018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考生责任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区选择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考生一律选择在江苏理工学院考区。
报考小学类“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学科的面试考生一律选择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区。
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一律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师范生考区。
其他考生报名的的应试考区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②人事关系所在地级市考区③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
(三)审核确认
严禁他人代为审核确认。报考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区的考生网上审核,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所在院校进行审核(审核要求和时间见学校通知),其他考生到应试考区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确认。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