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州级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主任公告
2018-04-18来源:

根据州编委下达使用编制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州直单位公开选调州级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州级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主任1名。

二、选调范围

州直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册人员或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现任州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6.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8:30至4月24日17:30。

2.报名地点: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州政府大院内;联系人:崔钧,电话:8208883)。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公开选调州级用车保障中心主任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正科级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确定选调对象

报名结束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条件、资料等,差额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选调对象进行考察,并与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考察结束后召开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调出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监督。

(五)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向州人社局上报有关材料。根据州人社局的会议研究结果,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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