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的有关政策,按照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到直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2018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执行。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素质过硬,身体健康,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专业是否对口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执行。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必修课程重合率超过50%视为相符。
3.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按期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公示聘用前),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应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得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公开招聘49人,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及其他要求见《2018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9:00—5月9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具体地址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和个人简介(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3.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注明必修课程及成绩);
4.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三证同时收取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一切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根据岗位特点分类组织,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统一实施。分试讲(讲解)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时间试讲(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教师类岗位,试讲主要测试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非教师类岗位面试,以基于问题解决的讲解、答辩方式实施,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试讲(讲解)成绩占60%和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讲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成绩。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聘用。招聘岗位存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按照先考察考核博士研究生再考试其他考生的顺序实施,招聘岗位计划按考察考核情况另行核定。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在校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约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应聘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违法等受到相关方面处分、处罚的,视为违约,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招聘人员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具备聘用条件后报经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此次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有关环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潍坊市教育局招聘优秀毕业生咨询电话:0536-8096382
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2018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