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平县普通(艺术)高中和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8-04-24来源: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建平县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实验中学、艺术高中和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基础课教师65名,专业课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二)除蒙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或专业均须具有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四)除普通高中招聘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2个学科和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招聘的专业课教师外,其他学科须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基础课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两个学科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专业课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汽车整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和电子商务三个专业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8年建平县普通(艺术)高中公开招聘基础课教师岗位信息表》和《2018年建平县第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1、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

2、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www.lncy.hrss.gov.cn)。

2、面试

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前,将按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选已公布,递补面试人选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或专业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建平新闻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建平新闻网公布。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按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建平新闻网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且已毕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其毕业后进行资格复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备案手续,若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等及个人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未要求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须在建平县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出(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1-7800902

纪律监督电话:0421-7831309

 

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平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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