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遴选窗口辅助人员公告
2018-04-25来源: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批准,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遴选窗口辅助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区现有区财政负担经费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品行,奉献精神强;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日以后出生);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自愿报考者,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现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东区一号会议室(开拓路888号,福瀛国际家居建材馆4楼)

联系电话:0532-66075397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交资料不实者,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文化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五、成绩核算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学历高者优先、其次毕业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时需由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待遇

人员待遇标准参照本单位现有窗口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青岛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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