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额敏县中小学 公告
2018-04-28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额敏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不足问题,确保顺利完成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任务,县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中小学 工作,成立额敏县中小学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存鹏(县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才仁·欧友图(教育工委副书记、政府副县长 )

成 员:马永强(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葛文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晓波(县教科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刘正海(县教科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张洪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兰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书记)

王 勇 (县教科局特级教师)

刘洪国(县杰勒阿尕什镇寄宿制学校校长)

张锦丽(县教科局人事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晓波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刘正海同志担任,成员:罗贺方、张锦丽,具体负责中小学 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任务

1、本次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00人,采取聘任制(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一年),在两年聘任期间鼓励支持新聘教师考取本县特岗教师。

2、所有招聘的中小学教师由额敏县教科局进行统一分配。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应届及历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2、因政审不合格者不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教育教学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 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

小学阶段: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中学阶段: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6、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层次的普通话水平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正式上岗任教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岗位性别、族别、普通话水平要求:

(1)招聘岗位民族、男女不限;

(2)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2018年5月2日10:00-5月12日20:00,北京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8年5月2日10:00-5月12日20:00,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委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毕业书面证明材料(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有教师资格证原件者提供原件);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于2018年5月14日10︰00- 20︰00到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三楼人事办领取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考试座位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7日

2、笔试地点:额敏县第一中学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门,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4、公布笔试成绩及分数线。

5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10︰30开始

2、面试地点:额敏县第一中学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委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试题中(人教版小学或初中教材)现场抽取课题,在电子备课室内准备一份第一课时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2)参加面试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人员于20日下午16:00在额敏县第一中学进行专业测试。

(六)公示成绩及录取人员名单(2018年5月22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政审)。

(七)政审、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5月24日- 5月25日

2、体检要求:拟录用人员在额敏县妇幼保健院体检,体检费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布聘用人员名单(2018年5月29日)

(九)实习、培训

1、实习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29日

新招聘教师属历届毕业生者持额敏县教科局开具的《聘用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学校报到。

2、新招聘教师属应届毕业生者由额敏县教科局组织在7至8月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于2018年9月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实习及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工作要自觉接受额敏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

七、工资待遇

工资同等于新聘特岗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01-3342963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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