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告
2018-05-03来源: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同意,市委组织部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从恩施市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恩施市范围内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职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5.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处理的;

3.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4.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党建网、中国硒都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3日至5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报名者携带《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及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41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拟选调人数比例1:3时,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按相关规程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实际综合应用能力及其基本素质。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可在恩施党建网查询。

(五)组织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恩施市委组织部、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40%笔试成绩与60%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由恩施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恩施党建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天。公示期满,没有相关问题反映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九)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40%笔试成绩与60%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地址: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恩施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四楼,红江转盘处)

联 系 人:杨静

联系电话:0718-823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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